伏羲文化与和谐社会

2016-12-13 10:56:36  64

伏羲文化与和谐社会

伏羲文化的传承

伏羲时代结束后,人类社会进入黄帝时代。由于剩余产品增多,出现了阶级,进而产生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伏羲所创立的和谐社会也宣告结束,但伏羲创立的和谐文化,作为人类的宝贵财富被后人继承,得以流传后世。伏羲时代由于还没有形成规范的文字,伏羲文化的传承,主要通过设卦观象和古圣口传心授两种方式,最早诸于文字的是《尚书•大禹谟》所载的著名的“十六字道统心传”。到了西周时期,由于阶级矛盾进一步加深,文王面对伏羲八卦所反映的“天”,即由每一个劳苦大众参与的整个社会的实践活动,与“地”即强加于民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二者严重背离的社会现状,退而求其次,“拘而演《周易》”。后来,孔子根据“十六字心传”,写成《中庸》、《大学》,伏羲文化奠定了儒家文化形成的基础,儒家文化后来进一步发展为中华文化的主流文化。

一)、道统心传
最早见于《尚书•大禹谟》所载,后人称为“道统心传”即“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相传它是舜帝传给大禹的治国心法。 “十六字心传”要解决的问题是怎样使疏离“道”的“人心”回归于“道”,使“中”体现“道”的要求,解决的方法是“惟精惟一”,之所以称其为“道统”,在于其反应的内容,上接伏羲,下承孔孟,与中华文化一脉相传。

按伏羲八卦理论,“中”是由人参与其中的使客观事物的阴阳两方面相互交感相互同一的行为过程,在人类社会中,人们的行为过程就是人们有目标的社会实践活动,其中,最主要的社会实践活动为人们从事生活资料的生产劳动,通过生产劳动,“中”生万物,生产出生产和生活所需的各种物品,满足社会各个成员的基本需要,进而促进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要保持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活动的管理者只有“惟精惟一”,“ 惟一”即使社会活动顺应民心和民意,此即“天地定位”,能“天地定位”,则自然易行其中,不归中而自归中,“ 惟一”的方法法符合伏羲八卦的顺生原理;“ 惟精”指管理者在思想要精诚纯粹,大公无私,以诚感人,此即“山泽通气”, 山泽通气,因和归中,“ 惟精”的方法法符合周易逆数原理,是周易逆数思想的发端。

二)、《周易》逆数
古人在说到《周易》产生时讲,“人更三圣,世历三古”。三圣,伏羲是第一圣,画八卦,是上古圣人;文王是第二圣,把八卦推演成六十四卦,是中古圣人;孔子是第三圣,是今古圣人。西周初年,面队阶级矛盾日益加深的社会现状,伏羲八卦所反映的“天”,即以劳苦大众为主要成员的整个社会的实践活动,与“地”即强加与民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二者严重背离,天地交而为“否”,以伏羲文化为指导的社会政治理论已不能适应实际社会政治管理的需要,但人类只有从事生活资料的生产才能生存,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仍是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周易有三易,这正是所谓“不易”,“天不变,道亦不变”,文王继承了伏羲易卦的合理内核,从社会实践的主体立场和实际社会管理的需要出发,把伏羲易推演为周易。周易和伏羲易相比,有两个显著特点为:其一,更重视人们为生产和生活而进行的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的阴阳协调(即中),它把伏羲易的天地人合一而同道成功的过渡到阴阳人合一而成中,再由中通道,为人们通过具体实践探索事物和宇宙规律指明了道路,它把具体实践的过程(亦即劳动的过程即坎卦)和过程应遵循的规律(即离卦),代替天地置于周易八卦的首要地位。在《周易》及其后来形成的用来解释《周易》的哲学著作《易传》中,中国古人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包含相辅相成的阴阳两个方面,但如果没有人的有目的的协调阴阳的行为过程,离开了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客观事物是不会自动朝人们需要的方向转化,人们只有“执其两端而用中” ⑧,才能“中生万物”,客观事物才会朝人们生产和生活需要的方向转化。坎离源于乾坤,坎阳离阴,坎离既济,阴阳合一而成中,如果说乾坤交泰,天地人合一是中国古人最高的精神追求的话,在《周易》里,“中”就是核心范畴,它是一种理想境界,是最高的价值追求。《周易》里谈“中”的地方非常之多,约有137个“中”字,无“中”字卦仅有八处;仅对 “中”的称谓就有近二十种。天、地、人三才在“中”则吉,离“中”则凶,一切惟“中”是求,惟“中”是律。其二,更重视对社会成员所处社会现状的关爱,引导人们透过现象看本质(周易逆数),再由本质预见未来(伏羲易顺生)。

按周易理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在“象”中,象离不开“数”,从数可推知理(事物内部的规律性),知理然后可占(预见未来)。在人类社会中,最大的“象”,莫过于社会现象,由“象”知“数”,就是对各种社会现象,要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分析产生这种问题的根源,这个分析的过程就是“逆数”,“数”对特定事物而言,就是特定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对整个社会现象而言,即“万有之数”,由于万有之数,都是由“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发展而来的,故逆数的过程,就是由万有逆推至三“即中”,由三而二、而一(即太极),能至中至一,则可近道,则可以明了事物的本质,故《周易•系辞》说“原始要终,以为质也”,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要从事物发展的现状出发,逆推至事物发展前的原始状态,就可以发现事物的本质。老子的“反者道之动”,说的也是这个道理,道的萌动,总是从回归和逆数开始,逆数的过程,即“寂然不动”的过程,“寂然不动”则可“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即可通达天下万事万物产生发展变化的原因。“寂然不动,感而遂通”的过程,即“数往者顺,知来者逆”,即从事物的现状出发回归至事物过去的原始状态当道顺动时即可明了事物的本质,知道事物的现状要预知未来必需先要经过逆推阶段明了事物的本质后才能达到目的,逆数的过程,目的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只有明了事物的本质,按事物本质要求制定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目标和行为准则,才可以更好的指导实践活动,才可以水火既济而成“中”。

三)、“一以贯之”
春秋时期,孔子创立了儒家学派,对自己的学说,孔子曾一言一敝之说:“吾道一以贯之”。什么是“一”,按伏羲文化,一就是天地人合一,一动然后有乾坤,乾坤动然后有坎离,乾坤之所以动,是由于“神”动,亦即居于天地之间的人,为了解决自己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必须要从事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活动,乾坤动然后坎离即济,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人,通过遵循自然和社会规律,使主、客两方面阴阳交媾、相互和谐,坎离既济而为中,中然后有万物,儒家之所以说一以贯之,在于“一”为儒家文化之根,因一而二,因二而有三,三即中,即坎离既济,中为儒家文化的归宿和目的。和伏羲文化相比,儒家文化不仅是社会政治文化,而且是社会伦理文化,但不论是社会政治文化抑或是社会伦理文化,其落脚点,都是“致中和”。

作为社会政治文化的儒家文化,最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概念是“仁义”二字。仁的概念要求国家统治者,在治理国家时要求推行“仁政”。什么是仁,在《论语》里,对仁的概念因人而异,有多种说法,但对“仁”最明白的表述,是在《周易系辞》里,即“何以守位曰仁”,位即中位,所以,仁的实质是叫人在行为上如何“归中”,作为统治者,要归中,要实行“仁政”,就是要遵循自然和社会规律,按最广大的人民的意愿办事,只有这样,才能“致中和”。与“仁”相应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是“义”,什么是义,《周易系辞》的解释是:“何以聚财,禁民为非曰义”,人有财则生,但生财必须要有道,不能以“非”道取之。这要求统治者,在治理国家时,要有明确的是非观念,并在思想上从上到下必须要保持高度一致,即在思想上要归中,因此,义的实质是在思想上要致中和。按儒家的社会政治理论要求,统治者只有能达到“仁”和“义”的要求,才能在行为和思想上达到“致中和”的境界,只有这样,才能“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作为社会伦理文化的儒家文化,其核心是推行“礼制”, 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世道衰微,对上古“礼”制的反思与重构,是当时思想界讨论的主题之一,孔子在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完成了对礼乐精神的总结与提炼,并在礼乐精神的指导下重构“礼制”。它以血缘纽带的家庭关系为基础,推行礼制的目的在于保持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稳定关系,因为家庭的美满和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和基础。

四)、先天后天
宋儒将伏羲八卦,称为先天八卦,将周易八卦,称为后天八卦。北宋五子之一的邵雍进一步指出:先天之学,心学也,后天之学,心之迹也。其后以朱熹为代表的儒家代表人物以此为基础,吸收佛道的思辩思想,构建了儒学的理学体系。理学的核心思想表现在政治实践上,是寄希望于执政者“由后天返先天”,正心诚意,格物致知,最终实现“天理世界”在人世间的圆满成就。其行为只强调为政者主观的修养,一昧在心性上用功,“独阴不生”,实际上偏离了儒家 “中”这个根本,在实践中终至失败。在社会伦理的实践上,把封建的“三纲五常”等既成的伦理道德,先入为主作为天理的主要内容,教人们“存天理,灭人欲”, 并受到了后世历代封建王朝的尊崇,以致逐步演变成为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后期近千年的占有统治地位的思想。客观上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明末至清代,理学受到了批判,逐渐走向衰落。

四、伏羲文化对当今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启示
孔子在《周易系辞》中说:“作《易》者,其有忧患乎?”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周易》产生于阶级矛盾加剧的奴隶社会。《周易》的作者面对当时执政者 “德之不修,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社会矛盾愈演愈烈的现实,对产生于上古和谐社会的伏羲易卦作了改进并演绎成符合当时社会现实的周易八卦。如果说把伏羲易卦称为“和谐”八卦,那么与之对应的周易八卦就是“忧患”八卦,在现实社会,人们如何才能走出忧患,走向和谐,由有忧患的“后天”社会返至“先天”和谐社会,《周易》给人们列示了一道深邃的话题。和谐本质上是矛盾差异的相对均衡,相对中和。儒家讲“和而不同”,“不同”,就是承认差别。不同的成分和谐相处,才是和而不同。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伏羲时代,人类社会原本是有秩序的、均衡的,但是却是低层次的均衡,由于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 这种低层次的均衡社会均衡秩序必将遭到破坏。要重新获得更高级的社会均衡,那就需要彻底消灭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等,只有到了没有阶级的社会,才会实现真正的均衡,每个人都是全面发展。从这个角度来看,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正视差别、协调差别,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这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还需要我们进行“新的长征”。建设和谐社会,是千百年来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目标。目前,阶级矛盾已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我国在经济取得迅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大提高的同时,在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怎样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使经济、政治、社会和谐发展,伏羲文化及其一脉相承的儒家等中国传统文化,给予我们以深刻的启示,这些启示主要有:

一要务本

本立则道生,“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民为邦本,本固邦宁”。 中国共产党人从它诞生之日起,就把为最广大人民谋幸福作为自己的立党尊旨,今天,新一届中央人民政府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是非常科学和及时的,它更是我党区别于中国历史上历代统治者的显著标志。但如何务本,按伏羲文化及中国传统文化来解释,必须要从乾坤交泰开始,在全民共建小康社会的今天,乾坤交泰就是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必须要顺应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人心向背,历来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衰成败的根本因素。只有顺应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我们的事业才会不断兴旺发达。

建设和谐中国的社会实践,必须要顺应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这是我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大道。只有从这个本位出发,才可对现实社会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指导原则和具体的解决办法。当今我国社会中出现的各种不和谐因素尤其是社会主体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现象,不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究其产生的原因,在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度的过程中,社会各阶层、各地区的利益趋于多元化,人与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和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利益分配出现利益分配的失衡造成的;而深层次的原因,是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致使一些特殊部门和地方的领导人,从自身和地方的局部利益出发解决社会问题,违背了党的宗旨造成的。解决的办法,归根到底还是要通过改革的办法解决。主要是政府在加大对自身体制改革力度的同时,要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尤其要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出发,通过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各种利益集团,通过社团、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把利益调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理性化的轨道,并尽快建立健全各种利益协调机制,化解冲突,解决矛盾,构建和谐。

二要明德

德即客观规律性,按客观规律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也是科学发展的前提。从社会层面来看,德起码应该有三层意思,其一是与道相对应的德,它是人们关于道的认识,如果说道是关于自然和社会的绝对规律的话,德就是人们对这种规律性的认识,德的这种相对规律性,其主观形式里包含有客观性的内容,以德治国,就是要求执政者按道的要求,按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治理国家,只有体现了德的要求,社会成员才能通过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实现行为目标的要求,使社会实践对象的阴阳两种属性相互和谐而“归中”。德只有与中相结合,中才能体现道的客观要求,使客观对象朝人们需要的方向转化。其二是人们共同生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其三指个人的品行和修养。德的第二和第三层意思也包含了德“中”的特性,因为无论人们共同的行为准则还是个人的品性修养,如果“失中”,也就失去了德的意义。儒学发展至宋、明以后,逐渐被理学和心学所取代,历代统治者从自身的需要出发,道德意义上的德逐渐被“天理”的理字所取代,德也逐渐失去了第一种含义。但以德治国,绝不是靠个别统治者的个人的道德品质治理国家,理学在中国整个政治实践的失败,就是最好的明证。

作为一个与德相对的概念,按古人的说法,道行于天地之间,按今人的说法,道是关于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客观发展规律,不管人们是否认识它,它都客观的运行,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德是人们关于道的认识,道一旦转化为德,就能够为人们认识和自觉地运用,使客观世界朝人们的需要的方向转化,达到造福人民的目的。正是由于儒家文化“大学之道,在明明德”的精神,促使中国古人探索和发现自然规律,促进了中国古代宋明以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创造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人们之所以能够认识和自觉运用道,就在于人有区别其他动物的“主观能动性”,但人的这种“主观能动性”,必须要符合德即客观规律的要求,否则,如果按人的主观意愿任意扩大这种能动性,必将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在这方面有过深刻的教训,也可以这样说,改革开放以后造成的我国社会新的不和谐因素,也是由于没有尊重客观规律的结果。在人类迈入新世纪之时,我党深入思考和探索共产党执政的规律,提出了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的执政理念,无疑是我党执政兴国的经验结晶。世间万事万物的发展本来都有其固有的客观规律,人类社会也不例外。社会是以人为主体,以自然界为环境,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多种要素构成的复杂有机体,这些要素之间按一定的规律相互作用。当社会建设的主体即广大人民群众遵循这些规律时,整个社会就会呈现出和谐的状态;当社会建设的主体违背这些规律时,就会导致社会秩序混乱、矛盾激化,甚至引发震荡和冲突。正确处理好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之间的关系,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和把握这些客观规律性,使对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作用的各种规律都得到妥善运用,使和谐社会建设走上高效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实现发展的良性循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要立诚 

诚即是对行为目标的坚定性认识,立诚是构建和谐的唯一途径。中国传统文化认为,诚生于一,一即天地人合一之一,一即道,立诚即诚于一,诚于道德,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时刻按道德规律的要求办事,能抓住这个总的一,就抓住了万事万物的根本。建设和谐社会的“一”,就是把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实践,必须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结合起来,只有抓住了这个根本,才能认清我国社会的总的发展规律,明确发展的目标和方向。才能诚于道而取信于民。诚总与信相对应,而人无信不立,中国共产党如果能在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实践中,始终坚定不一移地维护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必然能取信与民,赢得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这就是新时期伏羲八卦中反应的当今社会“山泽通气”的实质。

中国共产党除了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中国历代统治阶级的显著标志,也是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必要条件和根本出发点。对于单个的党的领导干部来讲,只有做到诚,忠诚于党的宗旨,即能跳出地方的局部利益自觉维护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坚定不移的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才能真正取信与民,能诚而取信于民,是建设和谐的唯一途径。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看,要做到诚,必须要做到三点。一要民主。民主一词,并不是外来词,在《周易》里就有民主思想,《周易》中有“初辞拟之,卒成之终”、“拟议以成变化”,拟议不是个别领导者自己心里的盘算,也不是个人说了算,而是通过集体内全体成员商议,达成统一意见,集集体的智慧共谋社会实践中的大事,这就是民主思想,只有事前对国家的大事通过民主商议,才能确保事中“变化”生成“万物”,最后取得成功。伏羲时代,也是实行“集体议事制”⑨对部落中的大事,由成年人集体商议决定。因为社会规律存在于社会成员的社会实践之中,只有集众人的智慧,才能正确的把握社会发展规律,从而实现预期的目标。对于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实践来讲,唯有实行政治民主,使每项方针政策能真正体现全体民众的意愿,才能保证我们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实践,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要求,由胜利不断走向胜利。二要法制。当今社会,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依法办事,要求我们进行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要体现人民的意志,这也是伏羲文化中天地定位思想的要求。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市场经济中,不但企业要讲诚信,政府也要讲诚信。只要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即政府和参与市场的主体即企业,二者诚于法律和国际公认的基本市场准则,才可谈得上诚信社会,而诚信社会是市场经济和谐发展,并迅速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根本保证。三要重几防微。风起于青萍之末,事成于几微之地。对参加社会实践的社会主体来讲,大而言之,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小而言之,是构成社会的各个成员,由于单个的社会成员总有或多或少的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而社会实践的总体目标必然要符合全局利益和广大民众的利益,如何使个人利益服从广大民众的利益,使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这就要做到重几、防微、杜渐。古人讲“几善恶” ⑩,几指事情发展的萌芽状态,善指按客观规律的要求使事情朝有利于全局和广大人民利益的方向转化,恶则与善相反,指违背客观规律使事情向有利于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方向转化,“几动于彼,诚动于此”⑾,指在事情发展的萌芽状态,就必须按客观规律的要求,自觉克服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使整个社会实践活动朝有利于全局利益和广大民众利益的方向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实现整个社会实践活动的预期目标,否则,必将导致整个实践活动的失败或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诗经》中讲“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它讲的是防微之难,说的也是这个道理。即要求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者和组织者,时刻要注意见微知著,防微杜渐,确保整个实践活动朝有利于民众利益的预期目标发展。

四要重化

重化即要重视构建和谐文化的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和谐的灵魂。文化的本质是人类实践的产物,它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对社会生活、社会存在的反映。文化即人化,人是文化的主体,又是文化的目的,在对自然客体的人化过程中,实践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人在实践中创造了文化,把人的创造性本质外化为文化,文化反过来又“化”人,把自然的人变化为社会的人,把自在的人变为自由的人。伏羲时代,之所以能形成和谐社会,是由于有当时先进的伏羲文化作指导,今天我们要构建中国特色的和谐社会,也必然要求要加速构建先进的和谐文化,通过构建和谐文化,在新时期的社会实践中,使不同的实践主体,步调协调一致,雷厉风行;通过构建和谐文化,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凝聚人心,众志成城。

实现社会和谐,既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也需要良好的文化基础。和谐文化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文化源泉和精神动力。现阶段,关于和谐文化的建设,务必要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有确定的内涵。我国社会主义的和谐文化的建设,应该正确处理好主导与多元、一统与多样的文化关系,做到多元归于一统,一统包涵多元。一统即以马克思主义为主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多元即中国传统文化,以及西方文明成果、世界一切先进文化。单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会生成和谐文化,同理单靠中国传统文化也不会产生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应通过中国传统文化进行诠释,这样,社会主义文化才能真正变为中国特色的文化;同理,中国传统文化必须要赋予社会主义内容,这样,传统文化才能真正得以新生,并和社会主义文化结为一体,焕发出新的活力。我国的传统文化,经过数千年的积淀和发展,已经深深地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之中,成为中华文明的基本特性和重要价值取向,为我们今天建设和谐文化提供了丰富而厚重的思想资源。只有深刻认识祖国传统文化的现实价值,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才能在历史提供的高起点上创造出更高层次的和谐文化。传统文化中不乏社会主义思想,如中国儒家的大同世界,就与共产主义有相同之处,伏羲文化中的道与德就与唯物辩证法中的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相通,其中的阴阳中和思想就与马克思主义的矛盾统一论相通,周易逆数原理即透过现象看本质,诸如此类,通过深入挖掘,汲取其合理的思想内核,使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提升、新生。继承不是墨守成规,对体现和谐思想的传统文化资源,必须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体现新的时代精神,使之与当代社会的新文化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焕发新的生机,只有这样,和谐文化才能更好的自觉地体现在广大人民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行动之中。二是要找准切入点。儒家文化中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和谐文化的切入点,也必须从单个的人体的内心和谐做起。因为只有个体的人心和谐,才能做到家庭和谐,家庭和谐,才会有社会和谐、国家和谐。社会主义文化,是迄今为止人类最先进的文化,它的立足点是人的社会性,但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文化在对单个人的个性修养上的关注却需亟待补充完善。人的内心和谐,实质是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对每个个体的精神世界的关注,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这方面,我们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导下,深入挖掘我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充足的养分,为我所用。通过这项系统工程,就可以把原来割裂的传统文化重新接续和鎔铸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从而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三要从强化教育做起。文化的作用在于“化人”,教育作为“化人”的主要方式,必须要进一步强化。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致力于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现阶段,要立足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培育和造就新时期的“四有”新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使我国教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使教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历史使命而发挥应有的基础作用。

五要执中

执中就是一切要从实际出发,既要反对“左”,又要反对“右”,执中尤其是政治生活的执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立足点。《大学》中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作为中华文化精髓的“中”,它是中国古人师法自然,效法自然的结果。体现在人的具体行为上,执中既是一种处世态度,也是一种行为过程。作为一种处世态度来看,古人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包含互相对立又互相依存的阴阳两个方面,人要在自然界中求得生存和发展,使自然世界“人化”,即使自然界朝着人们生产和生活需要的方向转化,就必须对这客观存在的阴阳两个方面“执其两端而用中”,在自然界中,最大的阴阳莫过于天地,人要顺应自然、改造自然、“人化”自然,就必须法天效地,天地为阴阳之祖,在人们的具体社会实践中,要使客观对象朝人们需要的方向转化,就必须要理清客观对象的阴阳两个方面,通过有目的的人的实践活动使客观对象的阴阳两方面相互交感相互同一的行为过程,使客观事物的阴阳两个方面相互交感,相互协调而归中。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唯有态度和行为都归中,才能“中生万物”,达到社会实践的目的。

社会实践活动的“执中”,要求活动的主体,必须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最广大的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行事,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左”“右”倾的干扰,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实现人民利益的最大化。我国建国以来,由于政治生活的急于求成和各种“左”“右”倾的干扰,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留下了惨痛的教训。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避免“左”“右”倾的干扰,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按中国传统文化,唯一的途径就是“执中而行”。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要作到中的要求,必须要做好以下几点,第一步:要理清阴阳头绪。阴阳即矛盾,按唯物辨证法的观点,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正是由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中国传统文化也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阴阳两个方面,事物之所以运动和发展,在于阴阳两个方面相互协调、相互平衡,因此无论辨证法,还是中国传统文化,都认为在认识和解决问题之前,在分清事物内部矛盾的两个方面,理清阴阳两方面的头绪这一点上是共同的,理清阴阳头绪,是解决问题,做到中的先决条件。第二步:是执中道而行。理清阴阳头绪,只表示我们对客观事物有了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但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使客观世界按人们的主观需要发生变化,并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需要服务。在传统文化里,要做到这点,就需要参加具体实践的人,依中道而行。“一阴一阳之谓道”,中道即使阴阳交感、阴阳平衡之道。因此,中国传统文化里的中,总是离不开具体实践的人,而人的具体实践是有目的的,人在具体的有目的的社会实践中,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须使客体的阴阳两个方面,相互协调、保持平衡,因此,人的实践的过程,就是使客观事物的阴阳两个方面相互协调、相互同一的行为过程,此即中国传统文化的“中行”。按唯物辨证法的观点,人的具体实践的过程,就是使客观事物既互相对立又互相同一的矛盾的两个方面,通过人的有目的的实践行为,使矛盾的两个方面达到有机协调,统一成一个相互协调相互同一的整体,进而达到实践的目的,此即中国传统文化的“中行”,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传统文化里关于中的观点与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二者是并行不悖的。第三步:通过中道进一步深化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古人把人们已认识的客观规律称为德,德行即符合客观规律的社会实践活动。惟有使客观世界的阴阳两个方面保持相互平衡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人 “把握阴阳”的实践过程,统一成一个行为整体即“中行”,才能更好地发现和认识客观规律,运用客观规律,从而使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更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中既是认识客观规律的必要条件,也是更好地运用客观规律的必要条件,否则,如果偏重于客观事物阴阳的任何一个方面,都会不可避免地犯片面性和局部性的错误,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既谈不上很好地认识客观规律,也有可能使认识的客观规律在具体的实践中因偏离“中道”,而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

六要致和

致和是构建和谐的始终不移的目标。“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的思想占有十分突出的位置。如果说中是处理人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时人必须应具备的行为态度的话,和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时所应有的最高准则。有中就有应,中是人们有目的的协调阴阳的行为过程,在现实社会中,这种行为过程,不是靠单个人进行的,而是由不同的人组成的有组织的具体的社会实践过程,为了实现共同的目的,不同的人们必须对自然客体内部的阴阳属性,即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行为准则和行为目标要有共同的认识,这样,才能做到在行为的参与者之间互相相应和行为的组织者与参与者之间的上下相应,在《周易》经文里,卦爻之间的上下相应、内外相应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应即和,只有做到中和,才能“和实成物”、“事必谐矣”,从而达到社会实践的目的。

要做到和,按中国传统文化,首先,要从单个人的内心和谐做起。孔子说:“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习语也说:“心底无私天地宽”。在全民共建小康社会的今天,人的内心的和谐首先要求每一个中国共产党人,要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只有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作指导,才能始终站在一个高的起点,对现实社会的种种不和谐因素,有一个比较清醒和正确的认识,并用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带领身边的人进而带领全体人民,通过科学发展,消除现实社会的种种不和谐因素。其次,要做到人与人之间和谐。人与的相应相和,关键在于对所正在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的方向和目标,是否有一个共同性的认识,只有认识一致,人与人才能在社会实践中,同声相求,同气相应,和衷共济。由于组成客观世界的万事万物总是由相辅相成的对立统一的阴阳两个方面组成的,对实践活动所对应的客体,人们不仅要看到客观存在的阴阳两个方面,而且要通过人的实践活动,使相互不同的阴阳两个方面相互平衡统一于一个整体的行为过程,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实践的目的,此即 “和实生物”,“同则不济”的真正内涵,否则,如果不能从事物的阴阳两个方面上升到一个整体的高度,只看到事物阴阳的某一个方面,或事物的某一个局部,虽然认识有可能达到高度一致,其结果无异于瞎子摸象,只能是“独阴不生,独阳不长”,难以达到实践的目的。由于现实社会中,不同的人总是代表着局部的和地方之间的不同利益,为了实现整体的和共同的目的,双方必须要从代表各自利益的局部上升代表双方整体利益的高度,求同存异,相互之间达成某种妥协,处理问题最好彼此有益,实现“双赢”,人与人之间是如此,地方与地方之间、国与国之间也是如此。最后,要致力于提高全民族的科学素质。民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只有全体民众特别是领导干部能以科学的态度认识和对待客观发展规律,并以科学的思维和方法进行科学决策和参与客观世界的改造,才能为了实现共同的价值目标,在思想上达到高度协调统一,形成整体的团结合力,自觉、有效地使个人和地方利益完全融入国家的整体价值之中,逐步减少和消除各种不和谐的因素,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注释:①见皇甫谧《帝王世纪》
②兰大教授冯绳武《甘肃地理概论》
③大地湾遗址位于天水市秦安县东北五营乡邵店村,距天水市区102公里。1978年秋开始发掘,1988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④见《白虎通义》卷一
⑤见宋代罗泌《路史后纪•太昊纪上》
⑥见《周易•系辞上》
⑦《国语•郑语》中有史伯答桓公的一段话:“夫和实生物,同则不济,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成而物生,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
⑧《论语•子罕》载:“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中庸》中亦有“执其两端,用中于民”句。
⑨见罗森塔尔、尤金《简明哲学辞典》第68页“氏族和氏族公社”条款(三联书店1973年版)
⑩见周敦颐《 通书•诚几德》
⑾见周敦颐《 通书•思第九》


主要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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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雁翔 《伏羲庙志》兰州大学出版社 1995年10月第一版
[唐] 李鼎祚著 陈德述整理《周易集解》 巴蜀出版社 1991年5月第一版
尚秉和著《周易尚氏学》 中华书局出版社 1980年5月第一版
[清] 张伯行 辑《太极图详解》学苑出版社 1990年5月第一版
梁韶辉著《太极图说通书义解》 海南出版社 三环出版社 1991年6月第一版
张岂之 主编《中国思想史》 西北大学出版社 1989年6月第一版
《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 人民出版社
“学习译丛”编辑部编译《辨证唯物主义论文集》 学习杂志社 1955年8月第一版
十六大以来中央有关文件